问题 | 民间借贷合同部分无效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从此条规定可知,合同部分无效,其无效可以及于合同整体,也可以不及于合同其他部分。合同部分无效如果是决定性的,以致影响合同整体的,导致合同整体无效。这主要是一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合同。在民间借款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四倍的,高出的部分无效; 2、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0条规定,约定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 3、当事人约定的计收复利的,复利的计算结果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四倍的,高出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借款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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