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
释义 | 一、婚前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婚前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由双方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填写表格与存量合同; 3.等待审核,缴纳有关税费;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领取过户回执。 婚前房产过户需要的证件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其它。 二、婚前房产过户要多久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婚前房产过户要15个工作日的时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婚前房产过户的税费 婚前房产过户的税费有: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2.增值税:收费税率为5.6%。根据规定,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根据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其他手续费:工本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评估费,不同地方评估费不同,具体以当地收费标准为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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