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角债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一、三角债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发生三角债务,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从权利,损害了债权人的权利实现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但是代位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三角债可以进行转移吗 可以,三角债务转移有效的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三角债纠纷是否会被拘留 三角债务,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追责问题。但如果有能力而故意不偿还,就有可能涉及刑事问题了。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网提醒您,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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