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要式合同的种类是什么
释义
    一、要式合同的种类是什么
    要式合同的种类是:不动产合同、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涉外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要式合同。要约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二、要式合同有什么作用
    要式合同的作用在于:
    1.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即合同如果不依法定形式订立,就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该合同无效。
    2.作为证明合同存在及内容的证据。即合同虽然没按法定形式订立,但合同并非无效,只是不能强制执行,在发生诉讼时,必须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如书面形式、公证人)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或经过特定手续的合同。要式合同既包括法律规定应采用的书面合同,也包括要求采用鉴证或公证的合同,还包括法律要求必须经过有关国家机关审批的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采取一定形式和手续的。
    
    三、订立要式合同所需要的条件
    订立要式合同所需要的条件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律网提醒您,订约主体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9:5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