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43.11亩土地被政府征用后,村民觉得政府补偿的土地价格太低,和政府打起“价格战”,被征用土地因此未能顺利使用。昨日,部分村民来到昆明,向省级相关部门反映这块土地的被征用情况。 去年3月,玉溪市红塔区春和镇团山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一块43.11亩的土地被当地政府征用,计划建设玉溪市交警支队小车检测站。然而,近期施工方进场施工时,却遭到村民阻止。村民认为,政府对这块土地的征用补偿太低,不准施工。 村民赵先生说,这块地政府按照14万元/亩进行补偿,虽然补偿款已到位,但村民们觉得这个价格太低,要求每亩土地补偿30万元。为此,村民和当地政府打起“价格战”,多次阻止施工。村民们反映,这块地被征用前没开过村民大会,也没有任何单位向村民征求意见,看到《征地告知书》他们才知道地被卖了。 针对村民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电话联系到春和镇党委副书记王正龙。王正龙告诉记者,村民反映的这块土地并不属于商业用地,而是政府通过上级部门审批征用的行政划拨土地,按照相关政策,当地政府已按照14万每亩的价格进行补偿,而每亩30万元的价格是城区商业用地的价格。他说,当地政府在征地前曾安排三个工作组入村宣传相关政策。他认为,村民和政府打“价格战”是因为对相关政策不了解造成的,当地政府将向村民积极解释,协调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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