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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卖淫嫖娼的界定是什么
释义
    一、刑法卖淫嫖娼的界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说,组织卖淫行为是犯罪,对组织和协助组织卖淫行为都会受到刑法处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嫖娼的处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以前,第一次卖淫、嫖娼被抓的,一般处以罚款;再次被抓的,属于屡教不改,特别是对卖淫的,一般是处以6个月到2年的劳动教养。
    现在没有劳动教养了。对于卖淫、嫖娼的,只能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对卖淫嫖娼的认定
    既可以现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只要经过合法的取证程序,最终调查核实的,没有在现场抓获照样可以认定。
    到底什么是卖淫嫖娼?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法卖淫嫖娼的界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卖淫嫖娼不是大家理解的犯罪行为,这个是违法了治安处罚的,需要进行拘留和罚款,要是介绍卖淫的那么就会构成犯罪了,对于这些情况应该及时的进行反映,也是对社会的治安问题作出贡献。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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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