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判刑在哪里劳改 |
释义 | 一、外地判刑在哪里劳改 一般在犯罪地。因为刑事案件的管辖是以犯罪地为主、住所地为辅的制度。一般是犯罪地法院审判之后,由当地派出所已送附近监狱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二、劳改和判刑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 2、判刑是刑事司法活动。 (二)适用对象不同: 1、劳改对象是罪犯; 2、判刑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三)执行场所不同: 1、劳改在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执行;; 2、判刑是在人民法院。 三、劳动改造的作用 组织罪犯劳动是实现监狱宗旨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基本手段。它能使罪犯培养劳动观念,矫正自身所存在的恶习,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解教以后能够自食其力。 对罪犯进行的劳动改造,造成了两方面的直接后果:一是罪犯通过劳动改造,自身素质和思想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另一方面,罪犯通过劳动活动,创造出了一定数量的具有社会价值的产品,带来了相当一部分的经济效益。 虽然很多专家学者对这部分经济效益有争议,然而却能够对监狱经费不足进行一定的补充,保障监狱硬件实施建设的同时,提高了干警的待遇,改善了罪犯的物质生活和改造条件,因而我们有必要在提高罪犯劳动改造质量同时,促进这部分经济效益的增长。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外地判刑在哪里劳改的相关知识,外地判刑,犯罪者在法院判刑的所在地进行劳改,因为我国是以犯罪地为主、住所地为辅的制度,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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