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巴西1824年宪法 |
释义 | 巴西第一部宪法,1824年3月25日佩德罗一世皇帝批准;曾经1834年和1847年两次重大修改,施行至1891年。主要内容: (1)巴西是一个君主立宪制中央集权国家。实行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另设节制权直接对皇帝个人负责,皇帝通过节制权控制其他三权。行使节制权的部门可请求皇帝任命终身议员、解散议会、停止法官的职务。(2)议会实行参、众两院制。参议员由皇帝任命;众议员由各省代表选举产生(参加众议员选举的各省代表必须拥有一定的收入)。(3)国家委员会由皇帝任命的终身国务委员组成。各省没有自治权,省长由皇帝任命。(4)天主教为国教,实行政教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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