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惊事律 |
释义 | 中国古代法典篇目之一,是有关及时报告紧急或重要军、政事务的法律。三国时魏明帝太和三年(公元229年),颁行的《魏律》18篇中,始置此律。《晋书》称为《惊事律》,《通典》作《警事律》。它是以汉代的《兴律》与科令为依据,增设的一篇新律。据《晋书·刑法志》中《魏律》序文载:“以惊(《通典》作‘警’,不同。)事告急,与《兴律》烽燧及科令者,以为《惊事律》。”西晋修定《晋律》时,删去《惊事律》。以后各代相沿,均不再置此篇。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