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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他人保管的财产(应分别列明财产名称及金额)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保险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率:每年每仟元 元
保险费人民币:
保险财产地址:
注意:本投报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
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保险单号码 签单
签发日期 复核
被保险人签章
电话:
投保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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