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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假”案件常态化监管机制已经形成,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逐步向纵深推进
释义
    近日,保监会稽查局局长裴光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以来,保监会稽查局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全国保险监管会议精神和保监会党委的“管保险类投诉改变了原处理意见,被保险人的诉求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此外,保监会稽查局还会同办公厅总结经验、立足当前形势,拟定了《关于做好保监会信访投诉转办件处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规范了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裴光表示,今年上半年,保监会稽查局认真履行稽查委办公室职责,现场检查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逐步加强。一是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综合服务职能,拟订《关于2010年现场检查组织协调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现场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跟踪督办,实地调研、协调处理现场检查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经过稽查委全体委员的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稽查委负责统筹规划,保监会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各保监局按照稽查委总体部署落实辖内检查任务的稽查工作大框架,监管合力明显提高,监管效能大幅提升。三是加大了对现场检查的分析和披露力度。
    他还表示,下半年保监会稽查局将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稽查工作。一是加强案件治理工作,防范案件风险。首先,加强问责监管,适时开展问责制度执行力检查,重点检查案件发生后是否问责了,问责是否到位了,问责措施是否执行到位了,防止被问责人员“带病上岗”;其次,加强案件调查工作。发生重大案件要通过案件调查的方式及早介入,查实案件情况、分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做好责任认定和后续处理工作。第三,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联动机制。发生刑事案件、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后,监管机关要及时开展案件调查。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联动,严厉打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还将加强与境内外监管机构合作,共同研究建立打击保险领域犯罪的工作机制,并适时召开保险案件形势通报会,警示风险,交流经验。
    二是深化综合性检查工作,治理法人机构存在的风险。在完成相关综合性检查和后续处理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风险尚未充分暴露的产、寿公司开展检查。选择成立时间较长、管理比较规范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稽查式调研,逐步积累业务经验、锻炼干部队伍。同时,解剖麻雀、深入分析,为加强法人机构监管提出政策建议。裴光表示,综合性检查类似于对公司进行“体检”,通过检查综合判断公司的现实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和走向。综合性检查应当实现从解剖麻雀到总结规律的转变,不能为“查”而“查”。
    三是深入分析、解决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对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规律,查找监管制度、公司内控存在的漏洞,为保监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加强跟踪督办工作,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同时,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保监会信访投诉转办件处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转办件的处理工作,形成上下一致的举报投诉处理联动机制。
    四是落实反洗钱工作职责,加强对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保监会将出台《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引》和《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保险机构和监管部门提出明确、具体的反洗钱要求。保监会稽查局将继续严格审查投资入股和股权变更时投资资金的来源,机构设立、重组改制时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和任职资格管理中反洗钱方面的履职要求等,并开展非现场监管,及时掌握保险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信息,加强重点监督和个别指导。此外,还将组织开展反洗钱检查,检查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
    五是推进稽查体制建设,提高稽查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好稽查委对现场检查和案件调查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作用,修订完善现场检查统计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指标体系,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稽查体制延伸问题。同时,健全稽查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创新稽查方式,逐步实现科学、依法、有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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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