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公司的撤销,是指保险公司违法经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经吊销保险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而强制关闭保险公司的行为。保险公司被撤销的,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依法撤销保险公司的原因,是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包括违反本法、其他有关法律以及国务院依照本法而制定的实施条例或者细则。例如,依照本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超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保险业务,或者不按规定提存保险清算组成立的十五日期间,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撤销保险公司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成立的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清算组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