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判监督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审判监督程序的内容是什么首先,审判监督程序的内容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审案件的法院,包括作出有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的上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 案件的再审一般由作出生效判决的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包括作出原生效判决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和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一审法院应当根据本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对原生效判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或者根据上级法院的指示,对本院生效判决进行再审。初审法院靠近犯罪地点和诉讼参与人,有利于核实案件事实和审查证据。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认为终审判决确有错误,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再审的,可以撤销第一、二审判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再审。再审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或者抗诉;不宜责令第二审人民法院再审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自行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认定生效的判决有错误的,判决为终审判决或者裁定 再审案件也可以提交给更高一级法院。对适用法律有错误的案件,或者案件情节困难、责任重大、不适合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如经作出有效判决的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坚持上诉的,上级法院认为有必要直接审理的,可以提审。这对于统一法律适用,更加中立、公正地解决案件具有积极意义。对一些难以自行查处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被提请审判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是原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任何一个上级人民法院。提请审判的案件应当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应当是终审的。 法律规定的内容必须以公民的利益为中心。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我们自己的美好明天,我们应该学习、了解、遵守和使用法律。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法律咨询网还提供在线律师服务。欢迎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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