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疫情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
释义 |
1、 江苏疫情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1。春节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安排补休。如果无法安排补假,工资不得低于员工每日或小时工资的200% 2。2月9日以后,受疫情影响,员工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参照停工、停工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但企业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假等节假日的,按照相关节假日的规定发放工资;企业要求员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报酬。如何计算春节延长期间的加班工资 答:春节延长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如果企业安排员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安排补假。如果无法安排补假,工资不得低于员工日薪或时薪的200% 三、春节延迟复工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答:企业根据《通知》规定,在复工期间(2月3日至2月9日)延迟支付工资省政府参照停产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即如果企业处于工资支付周期,将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对于一个以上的工资支付周期,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支付生活费:{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是,如果企业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假和其他节假日,则应按照相关节假日的规定支付工资;如果企业要求员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则应支付工资依法支付 符合规定且不受延期复工令约束的企业安排职工在此期间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其中,如果企业安排员工在休息日(2月8日和9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假,则工资应不低于员工日或小时工资的200% 基于上述情况,对于员工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是疫情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有关规定,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如果您对此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com,谁将为您提供专业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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