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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110条,违约方要求终止合同,非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双方在履行合同的基础上所能获得的利益时,当合同不符合继续履行的条件时,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为确保另一方的实际既得利益不因合同终止而减少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当发生违约时,持续履行是使违约方承担责任的首选方式。法律规定这一点的原因是,持续履行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更有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但是,当继续履行不能达到合同目的时,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如果一方不履行非货币债务或非货币债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协议规定,另一方可要求履行,但下列情形之一除外:
    

(I)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无法履行;
    

(II)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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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