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张哪些权益 |
释义 |
2015年5月,王女士在一家具有个体工商户性质的家具厂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3500元/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自王女士上任以来,该单位没有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向王女士缴纳社会保险。王女士于2016年4月辞职,理由是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现在王女士问:她可以向单位申请什么权益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的回答] 律师认为,首先,王女士可以在一年内不签订劳动合同向单位申请双倍工资;二是可以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三,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两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 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应该指出,社会保险问题在仲裁中通常不被接受。如果在仲裁阶段无法解决,则需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报告该单位未缴纳保险费或未足额缴纳保险费。此外,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一个前置程序,必须首先进行仲裁。如果一方不同意仲裁结果,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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