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合伙人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1) 为适当目的行使权利的义务 所谓为适当目的行使权利的义务是指每个合伙人在行使权利选择行为时应努力寻求合伙企业的最佳利益。也就是说,每个合伙人只能为合伙企业的最佳利益行使其权利,而不能以牺牲其他合伙人或整个合伙企业的利益为代价,为其他目的行使这些权利,包括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以及为某些合伙人的利益。在选择该法案时,合伙人应确保授予他们的权利不得用于谋取私人利益或与合伙企业整体权利无关的其他利益,其权利的行使必须用于授予时预期的目的(II)告知合伙人所选行为的风险和利润的义务 在行为选择过程中,每个合伙人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告知其他合伙人该行为可能给合伙企业带来的风险和利润,如果他意识到该行为可能与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企业的整体利益相冲突,则应根据其在交易中的行为的性质和利益程度解释相应的原因,以寻求双方的共识。至少应尽快将该行为告知其他合伙人,以便他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三)接受监督的义务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关系。每个合伙人能否履行自己的义务,将直接影响到合伙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权力制衡的缺失必然导致腐败,合伙企业内部权力制约机制的缺失也将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合伙人的行为。监督的目的是要求所有合伙人在开展所有工作时都要谨慎、认真,而不是漫不经心地从事工作。当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或合伙企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应本着诚信原则履行对合伙企业的义务,并履行类似情况和职位的普通人的合理注意义务,努力实现合伙企业的最佳利益。否则会被其他合作伙伴负面评价并支付相应的价格 以上是小编为您编写的相关知识。通过以上知识,我相信您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Luba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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