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即:,离婚时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应当协商一致,不得一方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女性应该少挣钱,少分享。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权利 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对照顾子女和妻子权益的原则作出判断 4.赔偿原则。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有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夫妻财产依法分割时,多付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赔偿金是从被分割的财产中支付的。被分割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以其个人财产弥补。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因一方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赔偿婚姻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罪;(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在达成协议时,应同时划分债权债务,不得因离婚损害他人、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 如何界定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主要包括以下财产:(1)工资、奖金,夫妻双方或一方的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 (2)夫妻双方或一方的生产经营所得 (3)双方或一方通过知识产权取得的收入。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取得的财产性收入 (四)双方或者一方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规定只属于夫妻的财产外,其他应当由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2)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3)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和破产清算补偿金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应取得的财产,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控制权。在这里,平等处理和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有两层含义。第一种含义是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因生活需要,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层含义是夫妻不因日常生活需要而作出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决定,夫妻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另一方有理由认为这是夫妻共同意愿的表达,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无知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综上所述,离婚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财产分割需要双方协商才能处理好。因此,双方离婚时,应认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只要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那么双方就不会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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