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纠纷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到婚姻登记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手续即可。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申请离婚的双方自愿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一方的离婚请求;申请离婚的双方都应妥善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赡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扶助、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一方或者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得受理其他协议离婚案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男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妻子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受理丈夫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虽然法律限制了男方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男方仍可接受其离婚请求。在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是“真正必要的”。从审判的司法实践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来看,“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妇女因通奸而怀孕的情形(不包括妇女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情形)。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者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此外,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仍无法提出离婚。从立法精神上看,法律对男方在生育后一年内起诉离婚的权利的限制,不仅是为了婴儿的正常发育,同时也为妇女的身心健康 离婚时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原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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