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版权保护期限是否需要延长 版权保护期限不能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对署名权的保护期限没有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生命和死亡后五十年,至死后第五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如果是合作工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或者著作权(著作权除外)的服务作品,其出版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最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有效期为50年,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但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出版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12月31日止。但是,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予以保护。著作权保护的范围第三条本法所称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社会科学等,工程技术和其他以下列形式创作的作品: (1)书面作品 (2)口头作品 (3)音乐、戏剧、民间艺术作品,舞蹈和杂技(4)艺术和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原理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由此可以看出,著作权保护期限不需要延长,但法律不允许延长。比如,如果作品的著作权和发明专利权可以无限期延长,就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再者,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限足够长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方式的全文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人的变更过程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