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可能会对社会的和谐发展,甚至对社会道德乃至下一代产生不可弥补的后果,这也是新婚姻法对无效婚姻作出具体界定的具体原因。该法颁布以来,全国各地办理了许多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事实上,少数人对“无效婚姻”这个词非常陌生。如果不明白,可以按照小编的步骤,先了解申请宣告无效婚姻的法律依据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宣告婚姻无效的理由是:一、重婚罪;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患有下列疾病的。”婚前不宜医学结婚,婚后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未按婚姻法规定到有关部门登记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可以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学界许多学者认为,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应具有不同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严重违背了社会福利的要素,违反公序良俗应从一开始就无效并具有溯及力。可撤销婚姻只是对社会私利的一种普遍侵害,且侵害程度不是很严重。自公告之日起无效。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对撤销公告没有追溯效力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辜的原则判决,因重婚无效的,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一个全面而周到的处理: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个人财产证明不清,无法核实的,有权按照共有财产分割。双方购买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个人负有债务,个人独立清偿债务,共同清偿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且,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贫困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无过错方也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规定:“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双方所生子女。” 综上所述,申请婚姻无效基本上是因为另一半重婚,或者有人发现两人本质上是近亲,而婚后发现另一半患有严重传染病的,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非常符合公众的基本需求。如果这些婚姻得到法律承认,婚姻关系不受婚姻法司法解释第34条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原则特例的保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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