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能否阻碍工伤认定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政府规制的立法意图,可以看出,如果劳动者已经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只能形成,而不能形成劳动关系,那么就不能承认和享受工伤待遇,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否则只能按一般人身伤害赔偿。在现实生活中,工伤赔偿尤其是货币赔偿往往高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属于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其原因有:一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能力薄弱,基本不具备养老功能。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养老为主,集体养老为辅,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只负责“五保”。然而,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也在逐步深化。各地建立健全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补助力度,发放农村养老保险待遇。2010年,我国社会保险法以“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形式确立,但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待遇水平低、保障能力弱。农村养老保障的基本模式仍然是坚持家庭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从以上数据对比可以看出,重庆市农村居民每月80元的养老金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更不能养老。因此,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负担不起农村居民的养老金,还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农民工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是否妨碍工伤认定”问题的回答,我国还没有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社会统筹范围,因此,享受新农保待遇的职工,如果发生工伤,就不能享受新农保待遇。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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