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法律援助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过程中申请法律援助对象所申诉的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法律援助行为停止。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援助收费吗 法律网提醒您,法律援助不收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如下: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 三、法律援助可以申请几次 一个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引用法条: [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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