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法官代表大会 |
释义 | 列宁写于1912年8月30日,收入《列宁全集》(第二版)第20卷。1912年8月,国际法官第一次代表大会和德国法学家第3次代表大会在维也纳举行。在会上,反动气焰极为嚣张,资产阶级的法学家和法官们以陪审法庭会“在行使法律方面造成无政府状态”为借口,极力反对人民参加审理案件,主张用法官终身制来代替。列宁针锋相对地指出,这是用自由派的要求来代替民主的要求,掩盖彻底背叛民主的行径。人民的代表参加法庭,这无疑是民主的开端。要把这种做法坚持下去,实行彻底的民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不能对陪审员的选举加以资格限制,既不能用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等条件来限制工人的选举权。医治在目前的陪审员中特别反动的小市民占多数这一弊病的办法,就是发扬民主,采取彻底的完整的民主形式,而决非卑鄙地弃绝民主。第二,在法庭体制方面,实行一切文明国家所公认的法官民选制。各国的自由派资产者非常热中的法官终身制,不过是一种由农奴主和资产阶级来瓜分中世纪特权的制度。事实上,终身制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况且为不中用的、漫不经心的、恶劣透顶的法官去维护这种制度也是荒谬的。在中世纪,法官完全由封建主和专制政权委任。现在,到了资产阶级有很多机会涌进法官界的时候,他们就提出“终身制原则”来维护自己、排斥封建主了。因为多数“有学识的”法学家都是资产阶级,所以委任的法官多半也必然是资产阶级出身的人。这样一来,资产阶级在主张法官委任制、排斥封建主的同时,也就排斥了民主派。虽然人民的代表参加法庭决不会排除阶级司法,民主决不会排斥阶级斗争,而只会使阶级斗争成为自觉的、自由的、公开的斗争,但这不能作为反对民主的理由。这倒是要把民主贯彻到底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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