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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没钱怎么办
释义

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可执行属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当事人有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一)人民法院受理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3) 执行标的是其他法院、仲裁机构审理的案件的争议标的,当事人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予执行,并提供相应保障的,工伤赔偿请求的赔偿项目如下:。一般伤害(未达伤残)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工资、交通住宿费。伤残赔偿
    

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设备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一次性残疾就业津贴。死亡赔偿金
    

丧葬津贴、一次性伤亡津贴和家属抚恤金
    

4。失踪人员情况
    

外出或抢险救灾中失踪人员的赔偿项目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未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的抚恤金项目为: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50%(生活困难的);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赡养费、抚恤金等,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关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依法未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注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残疾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职工、童工在治疗期间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金的数额,在职工或者因事故受伤、患职业病的童工死亡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按属地原则选址。第四条职工、童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前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根据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医疗、护理费用确定,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和交通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第五条一级伤残的,按照补偿基数的16倍支付;二级伤残的,按照补偿基数的14倍支付;三级伤残的,按照补偿基数的16倍支付,是补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是补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是补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是补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是补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赔偿基数的三倍,九级伤残赔偿基数的两倍和十级伤残赔偿基数的一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本单位所在工伤保险地区职工死亡时的平均年薪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造成的,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给予一次性补偿,第七条单位拒绝一次性补偿的,伤残、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如果被证实,第八条残疾职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童工、死亡童工的近亲属与本单位在赔偿金额上发生争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了该办法。必要时,我们应该寻求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权益。我们不应该因为公司说没钱就放弃应得的赔偿。但我们在工作中必须注意安全。欲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前往法律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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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0: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