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作品有哪些类别 |
释义 |
1、 合作作品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1。可分合作作品?我国立法规定的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在一些国家的著作权法中称为复合作品或组合作品,这些作品不是合作作品。作品的构成,还应当包括由作品构成的编辑作品和由没有独创性的作品构成的数据库。既然后者不是一部作品,我们就不在这里讨论了。这里只研究综合作品与前者的关系,由作品构成的编撰作品是指作品的选择或编排体现了原创性的作品。它与综合性作品的区别在于作者在创作中作为一个组成部分的意义。如果他的创作意图是把他的作品合并成一个单一的、相互依存的整体作品,那就是一个复合作品;如果它的意义出现在作品创作之后,那么它的作品和他人的作品将产生一部汇编作品。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 我国立法规定的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在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中称为共同作品或整体作品。它们是指两人以上创作的作品,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共同的作品通常由合作方构思、确定,并编提纲、分文字、统一定稿。由于观念和观点的渗透,虽然有写作的划分,但无法确定哪一部分属于谁的创作,所谓你有我,我有你 合著与演绎作品的区别也在于作者在创作中的意义。如前所述,演绎作品并非合作作品,因为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授权第二,是否可以通过购买作品获得著作权可分为登记和自动取得登记制度。登记取得又称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登记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登记取得原则又称“形式主义” 以上是luba.com编辑对“什么样的合作作品可以分为”的回答。可以理解,我国立法将合作作品分为“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和“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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