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网络著作权保护应遵循哪些原则
释义

1。“国民待遇”原则。也就是说,一缔约国将其他缔约国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作为本国国民的作品加以保护。这是双边和多边协定中几乎普遍采用的一项原则。一缔约国对其他缔约国的作品给予“原产国待遇”,即给予相当于作者所属国家或者作品首次出版国的著作权保护。这一原则已在一些泛美公约中得到应用。一个缔约国对其他缔约国的作品给予“第三国待遇”,即A国的作品将B国的版权给予C国的作品。根据这一原则,各缔约国国民的作品享有平等的著作权保护网络著作权保护措施,技术措施是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关键。网络作品的权利保护源于技术,发展于技术,也受制于技术。数据技术所产生的利润空间和驱动力使得网络作品的非法复制和盗用在经济学上是合理的。要充分发挥技术措施的保护作用,首先要加快技术创新,发展技术措施的应用。利用技术手段控制网络作品的使用和传播,已成为保护数字领域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通过防火墙技术、信息加密技术、水印加载技术、CA认证技术等的发展,可以有效防止、限制或禁止对网络作品的不当接触或复制,而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和网络文学信息的安全
    法律手段是著作权保护的核心。一方面要强化法律意识,完善网络信息法律制度。不仅要修改和完善现有著作权法,还要制定新的法律规范作品的网络传播;我们不仅可以从网络的角度对传统的著作权保护进行解释和延伸,而且可以对网络作品的保护进行专门立法。我国先后出台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数字产品著作权规定》,修订了《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作品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执法,提高法律地位,维护法律权威。加强对网络传播和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打击,实行权利人审查制度,实行跟踪监督,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要依法规范网络主体的责任、权利和利益,确保网络参与各方的利益平衡和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网络空间中,作品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传统媒体、网络用户都是网络主体。正如“所有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一样,有权力的人也容易滥用权力。著作权人要求作品具有绝对的排他性权利,权利的相对性不允许作品无限扩张。法律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财产权和基于该权利的财产利益的同时,还应“为权利的行使划定界限,为权利人的行为划定界限”,规范网络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并保证网络作品的合理使用
    

如果在网络著作权保护方面出现问题,应通过法律咨询和指导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9: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