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公司包括在内吗? |
释义 |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公司包括在内吗? 夫妻共同财产中一人公司只要是婚后成立的就是包括在内的,但是如果是夫妻中的一个人在婚前自己成立的就不能简单的算作是二人的财产,只能将公司在开设的时候因为经营而得到的利益就应该放在共同的部分由两人一起使用或者在离婚的时候正常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及处理: 随着社会的进步,夫妻之间对财产关注越来越强烈,尤其是当涉及到财产分割以及财产继承时,因为财产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存问题,当无法与他人共同生活时,最重要的就是财产该如何处理。 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涉及财产的问题日益突出,当然,我国《婚姻法》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为我们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本人试从审判实践角度出发对夫妻财产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一些研究,并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根据《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 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凡是重大财产问题,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 综上所述,一人公司在属性上就是一个人用自己的钱财建设并且用来赚钱的方式,如果只是在结婚之前靠自己力量成立的就不能直接归为夫妻的部分而被不公平的分掉,此时只有赚到的钱才是夫妻可以一起利用且离婚分开的时候可以用来分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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