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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0年《公司法》如何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释义

公司法的法律规定: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的规定;如果本节没有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由国家独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五条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得设立股东会,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不得合并、分立、解散,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合并、分立,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确定前款规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由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聘任。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兼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聘任。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其他职权国务院规定,国有企业是指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非公司经济组织。除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外,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在企业资本总额中所占比例较高,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比超过50%(含50%)的企业,包括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在企业中所占比例低于50%,但高于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相对控股)的企业,或者比例不超过其他经济成分,但按照协议(协议控制)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三方合资企业,其中两方为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总额在50%以上的,在填写“国有经济控股”时,国有资本的填写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持有或控制情况而不是两者的总和,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在线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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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3: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