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起失物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通则》将于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届时,这一规定将被民法典取代,相关司法解释将失效。《民法典》施行前的规定是: 取得不正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所得的不正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损人利己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人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失人。不当得利的性质属于法律事实事件。不公正受益人的义务是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发生的。不是惩罚受益人的行为,而是纠正受益人不当得利的不合理现象。因此,我国民法原则规定,只要存在不当得利的事实,就必须在不质疑当事人主观意愿的前提下予以纠正。以他人财产为自己所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当得利。此外,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数额巨大,拒不交出的,以贪污罪论处。拒不交出他人财物的,以贪污罪提起刑事诉讼。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捡拾物的情形,故不应将其视为贪污罪,不能视为犯罪,不能以刑法处罚,其行为只能由民法调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认定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罪名为“贪污罪”,不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刑法第270条规定了“遗忘的财产”,而不是“遗失的财产”。失物是失主遗失的物品。失主不知道失物在哪里,找到它的人一开始也不知道失主是谁。遗忘的东西是我因为遗忘而没有带走的东西。失主可以回忆起物品丢失的地方并自己取回。本案属于拾得他人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如果不归还,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相关答案。如果丢失的财产不归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他人的损失。如果损失财产数额过大,也可能构成侵占罪,此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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