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一般担保的保证人与债权人不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在合同或者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适用中断保证时效的规定保证期间适用诉讼。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没有担保方式或担保期限,则视为共同担保。担保期为自还款之日起六个月。在此期间,债权人即使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也未及时提起诉讼或者要求对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届满后,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债务人只能承担清偿责任。以上是防止债务担保人离开保险公司的一些要点,由本书编辑整理律师网. 我希望它能帮助你。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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