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1。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 (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五)能够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六)能够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接受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提供申请号和回执,注明收到的文件,治疗日期和编号。(1) 登记机关应当从房地产登记簿中了解转让登记申请的房地产权利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让登记申请: a.所有权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权(包括福利性住房、微利性住房、行政划拨土地、,(三)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由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房地产; e.所有权有争议;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登记申请被驳回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二)从房地产登记簿或者计算机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核对下列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明或者其他房地产权利证明; C.抵押登记申请是否按要求填写; D.抵押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核准登记,并告知抵押当事人。(1) 批准抵押登记的,应当在房地产权证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簿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当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的名称、面积、价值、金额、期限。(二)预购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在买卖合同上加盖抵押专用章。(1) 注册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抵押人(抵押人凭回执、身份证明、付款凭证领取)。 6。备案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不动产登记档案。何时需要申请抵押登记? 1。主要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件发生变更,包括:(1)抵押权人的基本情况,如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债权人的身份证号码等发生变更;(2)抵押物(包括部分变更);(3) 抵押物所在街道、门牌号;(四)有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发生变化;(五)债务人转让主债权导致债务人发生变化;(六)担保范围发生变化。 2。当同一不动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的顺序发生变化。 3。在建工程竣工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将在建工程的抵押权变更为房地产抵押登记。 4。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债权的最高额及确定期间债权的变动。(5) 将最高额抵押设立前的现有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不动产抵押登记程序多、流程复杂,但可以实现经济活动的安全,增强担保的有效性。如果您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律师网面对面或电话,并请他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出解决方案,以防发生纠纷。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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