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凭证在执行期间的适用规则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法律和执行实践,债权证制度在执行期间的具体适用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申请执行期间的扩大,即:,通过修改以支付执行费、办理立案手续为基本要件的司法实践,确认当事人行使强制执行申请权,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该权利的具体适用是免除预缴执行费,仅要求当事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也就是说,债权人行使强制执行请求权的基本要件已经实现,申请期间发生中断的,视为法律效力。债权凭证签发后,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的,申请执行人有权随时再次请求强制执行,不受申请期限的限制。申请执行费和执行过程中的实际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因此,债权证是通过申请执行期来简化备案程序的扩张性申请,其他情形依法不受执行期规定的限制。二是执行期间的限制性适用,即在签发债权证明或者执行笔录后,执行期间中断,执行期间不延长的,应当重新计算执行期间。使执行人员能够将工作精力投入到其他有条件案件的执行中,从而节约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因此,债权凭证实际上是以促进执行资源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适用于法定执行期限的限制。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网上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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