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款凭证复核应注意的问题 |
释义 |
核对现金收款凭证应注意问题 (1)现金收款凭证填写日期是否准确。现金收讫凭证的填制日期为收讫凭证的填制日期,不得早于或晚于。
(2)现金收款凭证编号是否准确。二是检查凭证是否可以按照部门规则的汇总编号方式依次编号。如有重复、缺号或未按日序编号的,应将凭证退回制单人更正或重新填制。 (3)现金收款凭证记录的形式是否真实、非法、准确,其汇总栏的形式是否与原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形式一致。 (4)使用的出纳纪律是否准确。如发现出纳主体或位置使用有误,应立即退回制证人员要求改正。 (5)检查收款凭证的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的金额不同。 (6)检查收款凭证的“附证”栏号是否与原始凭证的附证号一致。 (7)收款凭证的会计、制证、审核、出纳、出纳栏是否可以签字或盖章。如果有任何签名丢失,你需要在收钱前补上签名。托收一般程序(1)受理托收业务,检查托收依据是否齐全。(2)检查现金来源是否合理合法。 (3)当面核对现金,做到收付清分,金额清分。 (4)出具收款凭证,并在收款凭证和收款依据上加盖“收讫现金”章。 (5)根据收款回单记账联和收款依据,编制记账凭证。 (6)根据已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 因此,对于收银凭证的审核,本文介绍了这几点,这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加以明确。另外,关于收银凭证审核的内容,也希望您能做一个了解。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您咨询本公司的专业律师律师网. 律师推荐:北京律师、浙江律师、深圳律师、江苏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