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证的相关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债权凭证的相关事项:综合实践应用,我们可以认为,所谓“债权凭证”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货币债权时,经人民法院执行机关采取措施后,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并向债权人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债权的存在,并表明发现债务人财产后债权尚未执行,债权人可以根据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近年来,地方法院的积案、积案大量存在,引起了当事人的广泛不满。因此,各地法院正在探索减少积案、提高执行率的途径。因此,有人参考台湾司法系统强制执行法规定的“再执行证明”或“权利证明”制度,提出了这种签发债权证明的办法。即当案件暂时无法执行时,如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下落不明时,人民法院将本案债权以特定的文件形式登记,发给当事人,证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执行案件可以由法院认定为终结。当事人发现执行线索后,可以持《债权证》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以上是本书编辑整理的相关知识律师网. 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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