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土地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老营宫村、柳西门村、元和关村、土门农队、杨家畈村、狮子岭居委会。补偿标准:耕地4.4万元/亩;菜地5.28万元/亩;果园4.84万元/亩;茶园4.84万元/亩;集约鱼塘4.84万元/亩;林地3.08万元/亩;未利用地2.2万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玉镇宫村、金华树村、柳树沟村、西沟村、井沟村、石家庄村、龙王沟村、青会铺村、桑树庙村、梅子沟村。补偿标准:耕地35640元/亩;菜地42768元/亩;果园39204元/亩;茶园39204元/亩;集约鱼塘39204元/亩;林地24948元/亩;未利用地17820元/亩。 三类区域范围:除上述区域外的所有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耕地32400元/亩;菜地38880元/亩;果园35640元/亩;茶园35640元/亩;集约鱼塘35640元/亩;林地22680元/亩;未利用地16200元/亩。 爱图县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被征地人,上述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标准,欢迎您咨询我们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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