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内陆路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国内陆上货物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它的保险范围不同。(1) 火灾、爆炸、雷电、冰雹、风暴、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面沉降、山崖崩塌、滑坡、泥石流造成的损失;(2)交通工具火灾、爆炸、碰撞造成的损失;(3)交通工具火灾、爆炸、碰撞造成的损失;(4)火灾造成的损失,运输工具爆炸、碰撞;(四)运输工具火灾、爆炸、碰撞造成的损失; (三)列车、汽车、大车、大车运输时,因翻车、脱轨、隧道诱饵坍塌、人畜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装车时,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卸货或转移货物; (5)发生上述灾害和事故时,由于混乱造成的货物损失以及为抢救或保护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除上述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外,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还包括破损、漏损、包装破损、失窃、整件货物未交付造成的损失、雨淋、湿损等保险责任,根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1990年5月1日新签发的《货物生活水陆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也包括因铁路承运人责任造成的保险货物灭失、短少、污染、变质、损坏等损失。 国内陆运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按“仓到仓条款”确定。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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