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非法终止劳动合同 |
释义 |
什么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受《合同法》管辖,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非法解除合同,按违约处理,非法解除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对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对职工的经济补偿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补偿金的计算期限与经济补偿金的起算方法不一样,即从入职之日起计算。 4。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即2008年1月1日前,是否应当从就业时间开始计算?答案是肯定的。这似乎违背了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但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只能执行。在司法实践中,是按劳动合同法生效日期以外的就业日期计算的。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由于劳动关系受《合同法》规定的制约,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非法解除合同,按违约处理,非法解除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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