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缔约过失的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1、 订立合同的过错责任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义务,致使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丧失,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而鲜明的特点:1。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在缔约过程中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是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因他人信托利益丧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第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法律特征是:合法性、相对性和赔偿性。 1。缔约过失责任的合法性是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当事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才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的相对性缔约过失只能存在于缔约阶段,即合同签订的谈判阶段,而不能存在于合同签订的其他阶段。同时,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存在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缔约过失责任的补偿性,是指缔约过失责任的目的是弥补或者赔偿缔约过失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的后果。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将损害赔偿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救济,是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性质的法律体现。缔约过失责任的补偿性是民法意义上平等对等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交易关系在法律上的内在要求。在日常交易中,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道德准则,也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缔约过失责任原则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是对法律道德的补充。如何保护交易中的合法权益,需要我们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光临。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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