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安全重点单位能否使用中外合资安全服务 |
释义 |
国家安全重点单位能否使用中外合资保安服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安重点单位,不得利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公安重点单位,不得聘用外资,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物业公司物业安全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公安工作的重点是做好预防工作,就像做好消防工作一样。物业管理中公安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使用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避免损坏。衡量公安工作的第一个标准是,财产范围内不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关键,因此保安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止可疑人员进入辖区,防止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的发生。(2) 坚持物业治安管理与社会保障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无论这个楼盘多么封闭,它只是城市中的一个建筑点和城市中的一个小社区。其公安工作必须只是城市社会保障的一部分。物业管理中的治安工作有赖于社会力量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因此,物业公司保卫部门要与当地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社会治安情况,掌握犯罪分子动向,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物业周边的保卫工作,打击违法行为,确保财产安全,为社会保障工作做出贡献。(三)坚持专业治安防范与群众性治安防控相结合的原则,物业区治安防范与社会治安防范并重,坚持专业预防与群众预防相结合的原则。也就是说,一方面要强调和突出物管公司保安部的保安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主动向广大居民和用户宣传公安政策和公安知识,宣传公安动态,了解防范措施,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争取他们的理解,只有这样,区域公安工作才能更加全面有效。(四)坚持重点防范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即既要做好平时的警卫、巡查、监控工作,又要特别注意重点区域(重要仓库、贵重物品存放场所、事故多发区、,重要时期(深更半夜、重大节日、活动日等)。总之,不同类型物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物业安全管理的特点,区分主次、重中之重,做到重点防范与综合管理相结合。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重点安全单位,不得聘请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安全服务公司提供安全服务。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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