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对低价食品的变质不负责任 |
释义 |
买卖双方同意,卖方对低价食品变质的有效性不承担责任。在合同中,常常有排除或限制一方或双方责任的条款,称为免责条款。豁免条款是建立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的,但并不一定意味着它是有效的。《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 (二)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的行为实质上违反了法律关于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财产和人身的一般义务。根据双方的协议,双方不能免除责任。在这次纠纷中,李阿姨、周叔叔和张某事先达成了口头合同,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也就确立了。不过,张某所说的“如果糕点过期,他们将不承担后果”违反了《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这是一个无效的免责条款。张某不能免除。因此,李阿姨和周叔叔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同时,这一纠纷还涉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即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同时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构成侵权。根据《合同法》第122条和民法相关原则,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选择一种请求权。因此,李阿姨和周叔叔可以选择要求张某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希望以上答案对您有所帮助!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就有好的秩序。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需要或需要其他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祝你生活愉快!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