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第三人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吗? |
释义 |
《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或者协议的规定解决。”该条规定了第三人违约责任。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当事人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决定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质,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要求对方履行或向对方承担义务,其他第三人不承担任何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这取决于合同的目的。一方之所以选择另一方作为贸易伙伴,是因为他信任另一方,相信另一方的履约能力。这是合同履行中的个人履行规则。个人履行规则不排除第三人履行。第三人代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合同,不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增加成本,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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