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1、 二手房出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生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方签订,另一方未签订,故合同不成立,未成立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但采购合同只有自己的签字,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的,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第三十七条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订立。一方在签字或者盖章前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什么?1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标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和联系方式。如果买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应注明。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和联系方式。首先,要写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提供预售许可证号码。 其次,要说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和内建面积。其他装饰装修可由双方自由约定。商品房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总价可按建筑、套数或单位计算,无论实际面积与协议是否有误差,价格均不作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的,分为按建筑面积计价、按已建建筑面积计价和按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所购商品房的按揭付款,又称按揭付款;二是一次性付款;三是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规定购房人的首付金额、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明确房屋价款或者每期付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4。商品房交付方式和条件。通常,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到商品房所在地验收,而买受人在交付通知送达后,按照通知约定或约定的日期验收。 合同应当约定商品房的使用和交付条件,主要是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验收商品房。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改善,这一部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6。面积差额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就房屋面积差额达成协议。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由于我国房地产产权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转移至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主要违约行为是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违约的主要表现是履行实际履行义务,赔偿损失,修理或者更换,终止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对商品房进行支付和验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并解除合同。第三,最新情况(《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指压时合同成立。合同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后,在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前成立。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自己签的,但对方不签。合同未成立,未成立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但采购合同只有自己的签字,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的,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