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单位不承认因公死亡怎么办 |
释义 |
因公牺牲的单位不承认怎么办。(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文件; (一)工资支付证明或记录(职工工资分配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 <2(三)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申请表》等用人单位招聘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用人单位应当对第(一)、(三)、(四)项的有关证明承担举证责任。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如下:。一般伤害(未达到伤残)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的食品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和住宿费。 2。伤害和残疾赔偿。 3。死亡赔偿金 丧葬津贴、一次性伤亡津贴和家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抢险救灾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未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的抚恤金项目为: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50%);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的抚恤金项目为: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助。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是指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依法未登记备案的单位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注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残疾或者死亡的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残疾、死亡职工的近亲、残疾童工的近亲、死亡童工给予一次性补偿。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职工、童工在治疗期间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的数额,在职工或者因事故受伤、患职业病的童工死亡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根据属地原则,劳动能力鉴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受伤职工、童工所在单位支付。第四条职工、童工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在劳动能力鉴定前的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并计算工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由残疾职工、童工所在单位支付。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二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年级三次,十年级一次。 前款所称补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地区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第六条因意外伤害、职业病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给予一次性补偿,丧葬补助和其他补偿,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支付。第七条单位拒绝支付一次性补偿金的,残疾职工、死亡职工的近亲、残疾童工的近亲、死亡童工的近亲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经查实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第八条残疾职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童工、死亡童工的近亲属与用人单位在赔偿金额上发生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并同时废止。 如果公司不承认员工受伤,公司将不申请工伤鉴定。此时,员工可自行申请。提供的资料包括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已经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治疗证明。以上就是相关答案。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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