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的内容是什么? 1。提起诉讼的证据? 1。肇事者的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二、身份证明 1、法定代表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户籍关系。 2。委托书。 3。个体工商户、身份证、营业执照。三是医院抢救费用和医疗费用的证明。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 3。医疗结束后,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意见或者法医鉴定确定。 4。自购药品单应附治疗医院处方。延误工作日期的证明,延误工作费用的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和休息时间或者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息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单位应当出具因交通事故耽误工作减少收入证明。其收入包括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的,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务人员等,应当经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认定。 4、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物品。 5,还需出具 5,护理费证明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士人数;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意见; 3,护理人员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误工补偿办法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补偿。住院伙食补助、住宿、营养费用 1,抢救或住院天数。(一般为住院病历) 2。被害人和必要的照顾者到其他地方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应当提供实际食宿费用合理部分的证明文件。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如医生的诊断证明等。交通费 如果受害者被转移到另一家医院治疗或去医院治疗,本人及其陪护人员的交通费用和事故处理人员的交通费用,一般按照普通交通工具的实际账单。 乘坐出租车、飞机、软卧列车、二等船的,应当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 因医疗、伤残设备、事故处理等需要异地停留的,应当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同意证明和住宿发票。(8) 伤残鉴定与赔偿证明、残疾人生活补助证明、伤残赔偿证明、残疾人配备赔偿功能器具的费用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复评。 2、身份证和户口簿。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标准。 4。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等。(9)随访治疗费用(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必然发生的费用(10)被扶养人生活费用的证明(1)丧失工作能力的证明。 2,受扶养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学生所在学校的证书; 4。街道、乡镇政府和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10) 康复费用(12)被害人器官功能康复训练的必要费用,医疗机构意见或鉴定部门鉴定意见(11)拨付整形外科费用(1)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为被害人确定不可避免费用的费用(12)直接财产损失费用的证据(1)车辆损毁维修鉴定单设备工单和发票。 2。财产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 4。对不方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腐烂霉变的物品、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提供原件照片、鉴定证明和鉴定结论。 5。事故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和处理事故的合理费用的证明文件。13生活费。去年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用。 2。死亡证明、户口簿、当事人身份证。 3。当事人近亲属的户籍、身份证明,街道、乡镇政府证明。(14) 丧葬费(1)被害人亲属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6个月(15)丧葬费(1)交通费、住宿费,受害人亲属发生的误工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如果受害人决定继续照料或准备辅助器具,或没有工作能力或生活来源,相关费用应继续支付5至10年。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认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照20年的标准计算。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20年标准计算。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照50周岁以上的标准计算,计算基数。 以上内容是对小编“交通事故诉讼证据目录”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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