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票人在什么条件下有权主张票据追索权 |
释义 | 持票人在什么条件下有权主张票据追索权 《中国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其他规定,持票人主张票据追索权权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票据持票人与票据的出票人或背书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票据关系。 2、持票人所持有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票据。 3、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内向付款人(即出票人的开户银行)行使了付款提示权即请求权,并取得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票据的付款期限属定日付款的,定日付款的付款提示期是出票日起的十日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的提示期是出票日起的一个月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的提示期是汇票之上载明的到期日前;汇票之上载明有提示承兑期的是在提示承兑期的到期日之前。付款人(即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退票理由书》是法定的拒绝付款的证明形式之一。 4、持票人主张票据追索权的时间未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转账支票的除斥期间是出票日始六个月。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就要做好相关的了解,对于持票人来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主张票据追索权。在本文中也有详细的内容介绍,对于我们的合法权益有着很大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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