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案件执行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4、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各位读者阅读到这里已经对文章有了基本的认识,如果大家对文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请登录法律咨询网官方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以便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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