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不想租了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出租者突然变卦不想租房与承租者,如果在当时签订的租房合同上没有规定对违约行为作出明确的制约规定,那么承租人是无法进行有效的维权的,只能自己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但如果合同中对违约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支付给承租人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如果出租人拒不支付,那么承租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护权利。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出租人违反租房合同约定,出现违约行为,那么应该支付给承租人合同中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赔偿金进行赔付,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是不能进行重复计算的。 一般来讲,《合同法》中的违约金制度不是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实际上它应该归为赔偿性违约金制度。所以,就算违约金的金额远远高于实际损失时,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这并不能改变其基本属性。 如果租房中出租者违约,承租者还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出租者就应当承担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一般此类案件,都需根据事前在租房合同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或者违约责任来进行,如若没有规定,那么承租人是无法获得赔偿的,所以,租房合同上应当对违约责任明文规定,以便维护出租者与承租者两方的权利,至于租房违约金的规定,也应在租房合同中得到体现,双方可进行协商以不至于让违约金太高或太低,还可根据市场价格来决定违约金的多少。 综上所述,如果出租者违约不想出租,那么其应当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并向承租者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当然,这一切要建立在租房合同对违约行为进行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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