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专利奖励政策 |
释义 | 上海专利奖励政策 (一)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如下: (1)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2)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告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 (3)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4)专利代理费,在授权后按每项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资助。 (二)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的,申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和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实用新型按实际缴纳金额的50%资助,外观设计按实际缴纳金额的60%资助。 (三)资助申请人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的,每项专利的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四)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的,每项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每项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3个国家,每个国家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相关法律知识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第十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金额如下: (一)授权资助 授权后一次性资助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 (二)年费资助 缴纳授权后第三年的年费之后一次性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有关专利费用的国内发明专利,不再予以(一)、(二)项资助。 (三)对小微企业获得的首件授权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四)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0000元。 (五)对权利稳定性好或投入实际运营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人民币3000元。 第十一条?资助申请人申请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每项专利资助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资助项目为资助申请人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外专利资助的,每项发明专利授权后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或地区。其中,通过PCT途径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或地区资助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或地区资助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 资助项目为资助申请人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向国内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用。 同一个资助申请人每年度获得的国外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看完了上面的内容之后,大家就清楚了吧。这对于专利申请者来说就比较重要的,大家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奖励政策,才能更好的为自己节省一定的费用。同时,我们也要有更多相关的知识了解,对于自己也会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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