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经理以个人名义借款能否要求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
释义 | 总经理以个人名义借款能否要求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借款事项的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个人的借款一般不会涉及到公司,也就是说对于公司来说,他不必负有相应的责任,而承担责任的主体还应当为借款人。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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